2015年福建京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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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建京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京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福建京剧院)是福建省文化厅直属的财政核补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 人数 | 资格条件 |
演员(京剧文丑) | 1 | 全日制院校京剧表演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
演奏员(铙钹) | 1 | 全日制院校戏曲表演专业(演奏方向),专科及以上学历。 |
演奏员(三弦) | 1 | 全日制院校戏曲表演专业(演奏方向),专科及以上学历。 |
舞台技术员 | 1 | 全日制院校舞台灯光设计、照明艺术、影视灯光艺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 (www.fjbys.gov.cn)、福建省文化厅网站(www.fjwh.gov.cn)、福建京剧院网站(www.jingjutuan.com) 公开发布。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5月18日
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建京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福建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应聘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同版1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书或院校毕业生工作部门签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中心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相关事项
1、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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