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2)
(一)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8日至5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二)报名地点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
(三)报名电话
报名电话:(028)86406946、86406817;联系人:廖警官。
五、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报名后,经面试、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知报到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
(二)经培训考察合格者,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及下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期三年;试用期内违反管理规定及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三)应聘者一旦被聘用,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028)86406946、86406817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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