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滁州来安县招聘职高和幼儿教师公告(2)
(三)应聘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教育局网站下载填写《2015年来安县公开招聘职高和幼儿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同底免冠照片6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
(四)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9日到原报名处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其它岗位,逾期不再办理。
(五)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缴笔试报名费每人每科45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六)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七)经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6月18日—6月19日在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专业课》(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场分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各为100分)。
2、笔试内容。报考来安职高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本科层次《专业课》和《教育学》、《心理学》;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专科层次幼儿教育理论综合知识和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
(二)笔试时间、地点:
2015年6月21日上午8:00—9:30《专业课》;
10:10-11:40《教育学》、《心理学》。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本次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
(三)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笔试成绩为《专业课》成绩(占60%)、《教育学》(占20%)、《心理学》成绩(占20%)的合成成绩。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八、专业测试
(一)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范围。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计划总数2: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如入围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专业测试),并在县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二)专业测试的形式和程序。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三)专业测试成绩评定及计算。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其中主考官一名)现场评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即为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确保用人质量,专业测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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