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曲靖市水务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4)
4.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详见《曲靖市水务局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五)考核、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曲靖市水务局组织实施。在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文件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曲靖市水务局组织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曲靖市水务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曲靖市水务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应聘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六)公示和录(聘)用
曲靖市水务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及考核、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曲靖市水务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被录(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在职人员被录(聘)用后按调动程序办理人事关系转移等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不宜录(聘)用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并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曲靖市水务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同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
八、本方案由曲靖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水务局组织人事科 0874――
3365589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六纪工委 0874――
3128023
曲靖市水务局纪委 0874――3365519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8967925
附:曲靖市水务局局属事业单位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曲靖市水务局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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