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广州市黄埔区第二次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公告(46名)(2)
报考职位B(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聘用人员类)的,还需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凭证原件等材料。
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由黄埔区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统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核。由黄埔区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本人放弃录用等情况的,则按入围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分配
根据街道职位类别和招聘人数,采取抽签的分配办法,由街道随机抽签确定本街道拟聘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黄埔信息网及有关街道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有关街道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体检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2.资格复审须携带学历鉴定,未有学历鉴定的考生请提前办理(预计15个工作日)。
3.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黄埔区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黄埔区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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