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珠海市新经济组织委员会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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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珠海市新经济组织委员会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管党建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珠组通[2014]40号)有关规定,中共珠海市新经济组织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中共珠海市新经济组织委员会辅助类三级合同制职员1名、辅助类四级合同制职员党建指导员1名
(一)中共正式党员,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务工作;
(二)1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各种日常办公软件操作;
(三)具备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珠海户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
(六)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见附件1;
(七)其它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方式确定人选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3日(9:0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1102房(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45号)。
联系人:李笑声,电话:2125648
3、报名材料
(1)《中共珠海市新经济组织委员会公开招聘市管专职党建指导员报名表》,报名者须在报名表“本人确认签名”处亲笔签名;
(2)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党务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等)等原件、复印件;
(6)中共正式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7)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
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和计划生育证明原件进入面试后查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审核与报名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初审
中共珠海市新经济组织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对通过审核者发给准考证。考试通知在珠海市委网 (http://www.zhsw.gov.cn/)、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zyfwzx.com/)、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zhrcjy.gov.cn/)、市新经济组织党委网站(http://www.zhuhai.gov.cn /xxfw/zzjg/qt/gdgw/)公布。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特殊情况的,须经中共珠海市新经济组织委员会党建指导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1、笔试(满分100分)
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上述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计算综合总成绩
计算考生的综合总成绩[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新经济组织党委党建指导员招聘小组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无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是否符合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招聘条件。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考生综合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于完成考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有关医疗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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