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青川县事业单位招聘89人公告(2)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9)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89名。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青川县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
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20152015、20152016、20152017、20152034、20152035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考《专业知识》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考专业知识的,则按《综合知识》(或《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下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知识》或《综合知识》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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