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四川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招聘考试公告(53人)
2015上半年四川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招聘考试公告(53人)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开考录机关工勤人员53名,经商各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现将有关事项集中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
范围: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二、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5年上半年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及公开考录机关工勤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满31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截止时间(即2015年6月3日)。
凡教育卫生事业单位考聘条件中对基层工作经历有要求的,按川组通〔2014〕58号规定,“基层工作经历”指报考人员至此次公招报名截止日期的当月,在以下区域内单位工作累计满2周年及以上,视为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1)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四大片区”贫困县(区);(2)所有乡镇及以下区域;(3)成都市和地级市所辖除区以外的县(市)。
工作单位以法人证书所登记的地点为准(党政机关以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准)。军队转业干部在团级及以下单位服役时间和退役士兵服役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其他省(市、区)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不受基层工作经历限制。
认定时,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处罚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考聘名额
具体考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2015年上半年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及公开考录机关工勤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为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 2015年 5月27日至6月3日( 6月3日截止到24:00时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 、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考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和有关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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