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出版物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招聘方案(2)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缺少证件原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801378 88382728 (中心办公室)
0731-84801592 (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4801609 (局纪检监察室)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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