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合肥市蜀山区城管协管员招聘公告(80人)(2)
2、初选人员名单在蜀山区城市管理局和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 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3、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人选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1、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不入事业编制,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年人均经费不低于3.5万元(含五险)。
五、其它
1、建立考生成绩档案。对参加本次招聘并完成笔试和面试的所有考生进行登记造册,招聘结束后,如有人员空缺,可依据相关程序,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充。
2、咨询电话:
0551-65597654(合肥市蜀山区城市管理局)
3、查询网站:
蜀山区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www.hfsssr.gov.cn/)
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lzy.hfss.gov.cn)
合肥市蜀山区城市管理局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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