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工业大学招聘15名行政人员、其他专技人员公告(3)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省人社厅官网和广东工业大学主页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2015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毕业并在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者,或已办理暂缓就业并能够在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毕业生派遣者;未能按时取得学位或毕业者,取消聘用资格。
2.如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如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在考生自愿前提下,可在符合空缺岗位招聘条件且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岗位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调剂。
3.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自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5.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均在广东工业大学主页人才招聘栏中发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22792(人事处)、
监督电话:020-39322692(纪委、监察处)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行政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x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3.个人信息简表(行政、其他专技用表).doc
广东工业大学
2015年5月21日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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