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昆明寻甸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8人考试公告(2)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10日至考试前考生在昆明市卫生人才网上自行打印。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遇末位分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和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寻甸政务网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将在寻甸政务网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如遇总成绩相同不能确定考核、体检人员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核、体检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体检或考核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寻甸县政务信息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监督电话
寻甸县纪委监察局:0871-62662245;
寻甸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871-62662521;
寻甸县卫生局:0871-62653733。
附件:1.寻甸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2.寻甸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3.寻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审批表
4.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5.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省厅)
点击下载:附件1—5.rar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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