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安阳市安阳县畜牧系统招聘12人公告(2)
3、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学历认证报告(或在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在职人员报名另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章的《报名介绍信》),并如实填写《安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缴纳报名考务费(笔试)60元,现场采集人像。⑴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学校证明信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⑵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经审验合格后各留复印件一份。
报名人员报名时均应签订《安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材料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岗位,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安阳县人才交流中心退回报名费。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5年6月17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 考试
考试工作由安阳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县人事考试中心具体实施。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6月19日上午
8:00—9:40职业能力测验;10:10—12:00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40%+专业基础知识×60%。
笔试成绩于2015年6月26日在报名点及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同一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能力素质。满分100分。
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即视为参加面试;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 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岗位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个人负担。
(五) 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资料、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拟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 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安阳县人才交流中心和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并经调查核实后,确定取消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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