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平凉市崆峒区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公告(3)
七、审核录取及安置上岗
(一)初选体检
按各岗位类别(幼儿园教师、卫生、农牧、旅游),在指标内按总成绩(基层幼儿园教师的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换算所得)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各岗位类别分配指标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首先,对符合上述选拔范围及条件的农村纯农户零就业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其次,按照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若无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或向市人社局提出并列人员一并录取的申请,经市人社局审核后,报省考务办审批,其中超出指标的人员工资由区财政负担。对确定的拟录取人员,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后,于8月5日前将普通高校毕业生拟录用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复核。
(二)审批录用
市考务办公室对拟录用人员资格逐一复核后,由市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经省市审批后录用。其中经省市审批录用的平凉工业园区生源高校毕业生,由平凉工业园区安置。
(三)培训上岗
审批录用后,由区教育、农牧、卫生、旅游部门分别安排岗前培训,10月底前全部安排上岗。
八、待遇及保障措施
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其工资由省财政支付。2015年由省财政按年人均15000元(月人均1250元)的标准,从录用文件下发次月起划拨我区,我区按有关政策落实。从2016年起,其工资等待遇按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标准执行,纳入省财政转移支付,我区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政策予以落实。
按照甘政办发〔2015〕37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取消以往“试用期满后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的限制,可以正常流动。
九、其他事项
(一)每位考生只能选报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或五个基层服务项目中的一个项目类别,不能重复交叉。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考前辅导班。
(三)组织考试选拔过程中所需工作费用,由市、区财政分级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四)安置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体育局等部门另行制定。
(五)2015年,平凉市崆峒区实施的“区选四支招募计划”就业项目,将以今年全省组织的民生实事和基层服务就业项目“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为准,对省招就业项目未被录取的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届时只组织报名,不再单独组织考试。对于“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排名靠前,届时未参加“区选四支招募计划”现场报名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
咨询电话: 0933--8227692
附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选拔考试学校推荐表
平凉市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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