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南京审计学院招聘教学科研岗38人公告(2)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
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资格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组织人事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考核。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二)考核程序
考核分两轮进行,包括教学试讲、面试两个环节。
1.试讲办法由我校制定,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分数为60分。试讲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试讲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环节。
2.面试按照我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主要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招聘工作(自组织考核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三)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审计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8318836 025-58318831
联系人:陈老师 王老师 吴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审计学院纪检监察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8318862
联系人:陈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