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佛山市顺德区第二批招考46名政府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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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佛山市顺德区第二批招考46名政府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佛山市顺德区政府雇员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人员(详见附件1),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其他相应资格证书;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应资格证书(详见附件2)。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招考单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报考人员两年内出现缺考笔试、面试或自己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等任一情形累计两次的,从第二次缺考或放弃之日起两年内,将不得报名参加招聘政府雇员考试。
三、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可登录顺德区人民政府网及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点击“顺德区2015年招考第二批政府雇员网上报名通道”链接,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日9:00至2015年6月5日16:00。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可根据网上指引于笔试前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二)笔试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并依准考证所列要求参加考试。
除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其他职位的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写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职位的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写作、电脑打字测试。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其中,报考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职位的人员,须在笔试后参加电脑打字测试。具体要求如下:
1.测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下午14:30开始。
2.测试地点: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楼(学校地址:顺德区德胜东路)。
3.测试形式:在考场播放一段录音,考生进行5分钟的听打录入,平均每分钟录入正确80字以上为满分100分。
4.成绩计算:测试成绩=正确字数÷5(分钟)÷0.8。
5.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并按照前述要求参加电脑打字测试,在测试开始前未到达指定试室的视为放弃。电脑打字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并按照不同职位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电脑打字测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职位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和写作×50%+电脑打字测试成绩×50%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照不同职位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招考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由招考单位决定是否继续招考。
面试对象确定后,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及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三)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须携带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在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上交以上资料复印件,领取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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