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迪庆香格里拉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
六、体检
1、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人员,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最后一名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高者优先招聘(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最后一名笔试及面试综合成绩都并列的则就该岗位并列人员再次进行面试,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委托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
3、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及分配聘用
1、在监督组监督下进行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及进入面试人员公布第一榜;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公布第二榜;拟聘用人员公布第三榜。
2、分配聘用:经笔试、面试(实作)和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统一分配聘用。其中:教育、卫生系统和林业局部分归并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分别由市教育局、卫生局、人社局统一抽签分配;其余未归并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报考岗位聘用。最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新招聘工作人员须按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最低工作年限的聘用合同。聘用手续按《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云人[2000]42号)、《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云人[2002]7号)、《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试行办法》(云人[200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招聘纪律
1、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认真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在通知考生笔试、面试(实作)、体检及其它事宜时,如与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招聘工作监督组由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对在报名时无理取闹、妨碍报名工作、扰乱报名秩序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本公告由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dq.xxgk.yn.gov.cn
香格里拉门户网:http://www.xgll.gov.cn
附:《2015年度香格里拉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香格里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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