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咸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咸宁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具体对象
时间:6月3日上午8:30—12:00
资格复审对象:咸安区、崇阳县、通城县区(县)直机关(含公安和森林公安)职位和乡镇机关职位;
时间:6月3日下午2:00—6:00
资格复审对象:嘉鱼县、赤壁市、通山县县(市)直机关(含公安和森林公安)和乡镇机关职位;
时间:6月4日上午8:30—12:00
资格复审对象:市直机关(含公安和森林公安)职位。
具体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附后。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在6月5日前完成。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咸宁市公务员局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25号)。
市内可乘坐3路、9路公共汽车到锦绣城站下车即到(湖北科技学院斜对面)。
三、考生须提供的复审资料
(一)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还须提供本单位党组(委)出具的证明,证实其录用已满2年、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并且同意报考。选调生无论报考何类职位,均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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