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引进高层次教师3人简章(2)
引进办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
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引进办会同引进学校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www.hy12333.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引进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 (或聘用)手续,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引进办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办理者,一律取消引进(聘用)资格。此次引进的高层次教师自到引进单位报到上岗之日起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在引进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四、有关事项
(一)所有引进工作在衡阳市市属中小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衡阳市教育局二楼213室),联系电话:0734-8811335、0734-8811309,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734-8867005。
(二)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其被聘任的岗位确定。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www.hy12333.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监督电话: 0734-8866751 (市纪委)、0734-2896686 (市人社局)。
本简章由衡阳市市属中小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市属中小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衡阳市市属中小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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