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38名工作人员公告(2)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面试由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科目
笔试范围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应聘人员凭报名时的收费凭证和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2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领取准考证地点: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海州区新建东路28号,海州区政府后楼1楼A108室)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将在连云港市海州区进行。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采取闭卷答题的形式,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分的50%。
5.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6.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请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时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
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体检人员。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海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和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