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简章(2)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现场收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6日-6月1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济南市长清区乐天中学(长清区大学路齐鲁文化产业园南邻乐天中学北门一楼)
6月24日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应 聘 人 员 需 在 报 名 前 登 录 济 南 市 长 清 区政 府 网(www.changqing.gov.cn)或 济 南 长 清 人 才 网(cqrc.jncq.gov.cn)下载打印《2015年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表内“本人承诺”必须由应聘者本人亲笔签名),表格要求本人如实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进行解释。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6月16日之前取得);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除提交以上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凡发现与简章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考者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中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最低可按1:2的比例开考。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若达不到1:3比例的,则取消定向招聘计划。若取消的定向岗位为区人民医院“护理B”岗位,则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至区人民医院“护理A” 非定向招聘岗位。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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