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雷山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7名考试公告(3)
三、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6月10日9:00至6月14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雷山县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等,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一经填写,不能变更,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以交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9:00至6月16日17:00。
1.资格初审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初审工作人员对照本《实施方案》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5年6月14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初审工作人员统一在现场资格复审时下载打印考生《报名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经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5年6月14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6月15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5年6月16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三)网上报名确认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6月10日9:00至6月17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6月20日 9:00至6月22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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