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凤冈县招聘广播电视台和文化馆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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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贵州凤冈县招聘广播电视台和文化馆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制定《凤冈县2015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和文化馆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此次招聘由于岗位特殊,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1、凤冈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
2、凤冈县文化馆音乐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舞蹈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见《凤冈县2015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和文化馆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 6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 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2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
2、截止2015年 6月15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子女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报名时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资格证书等材料);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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