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凤冈县招聘广播电视台和文化馆人员公告(2)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凤冈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6月16日。
2、报名地点: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一定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资格条件,在招聘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面试、笔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公告》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审批)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县招聘办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聘职位需具备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且提供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即开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并能获得面试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计入开考比例。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退还其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聘公告》要求,报名时当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公告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缴纳100元考务费。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由招聘办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到报名点领取《面试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此次招聘由于岗位特殊,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组织,纪检监察、人社部门负责对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同一职位在同一考场由相同的考官组织进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面试方式为:
1、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采用试播并全程录像后专业人员评分的方式进行。
2、文化馆音乐、舞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展示,专业人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2015年6月20日,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在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将面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办组织实施。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考生(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列入资格复审对象)。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考生。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入笔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笔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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