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2名聘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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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2名聘员公告
根据《清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聘员名额的通知》(清机编办发[2015]36号)和《清远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清府办[2012]60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行政辅助类聘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岗位
此次招聘面向社会人员,对照岗位采取择优录取方式进,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聘员2名,主要负责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日常工作。具体招聘条件见下表:
招聘类别 | 专业 | 人数 | 学历 | 年龄 | 引进方式 |
行政辅助类 | 风景园林、绿化、森林工程、园艺设计 | 2 | 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 | 40岁以下 | 社会 |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刑事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薪酬待遇
根据我市有关规定,聘员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聘员年薪标准参照清府办[2012]60号文执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者须携带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省教育部门学历(学位)鉴定书、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及成绩,不予聘用。
报名地点:清远市新城二号区北江二路建设大厦501室人事科(511515)
联系人及电话:
何容娣:0763-3369556手机:13413451009
张宇:0763-3368985手机:13824913338
(二)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至6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如实填写《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表),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考生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四)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应聘者必须对提供的证件及资料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提交的资料如下:《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省教育部门学历(学位)鉴定书、获奖证书,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五)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参加考试。招聘单位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笔试准考证电子版,请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准时参加笔试。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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