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2名聘员公告(2)
1、笔试由本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2、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题和综合题。
3、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网站(http://www.qyjs.gov.cn)上公布公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同时予以公布。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主要以演讲答辩的方式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应试者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在3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公布。
2、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考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由本局指定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本局具体安排,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身体健康状况、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体检及考察不合格者,经审定,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的情况,经本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将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它事项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本局负责解释。
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聘用人员报名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5年6月1日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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