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美姑县事业单位招聘57人考试公告(4)
六、考核
考核由美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美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审核后,党群部门报县委组织部,政府部门报县人社局审批,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在美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方能调离或辞职。对违反《合同》及《协议》所规定的人员,按每少服务一年向主管部门缴纳1万元指标占用费的标准进行处罚。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机关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美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834-8240802 中共美姑县委组织部
0834-8242143 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834-8242352 美姑县纪委、监察局
提示:美姑到西昌的公路正在改扩建施工,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请考生提前做好安排。
美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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