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农业大学招聘71人公告(3)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水平单等原件及各种证书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六)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七)我校在面试前5天,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身份证、准考证等有关证件。
七、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
1.面试工作由我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的方式:试讲(其中体育教师为试讲和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环节不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当日内,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须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4.应聘硕士及以上“蒙汉兼通”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试讲及回答问题;应聘博士“蒙汉兼通”专任教师岗的人员必须用汉语试讲,并用蒙语回答2道问题。因本次我校本部招聘均为专任教师岗位,应聘其他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也必须用汉语试讲。
5.凡不进行笔试的博士研究生岗位,面试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6.面试划定合格分数线75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相关要求
1.用人部门提前3天告知应聘人员试讲内容。面试成绩须当场向应聘人员和考官公布。
2.面试须使用标准化考场。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分)×50%+面试成绩×50%
(四)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我校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考察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我校确定。考察工作须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结束后,我校形成考察报告,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九、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结束后,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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