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有关事项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
六、体检、考察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佛山市三水区编委办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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