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枣庄学院招聘30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简章(3)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学校为引进人员提供校内周转房,并给予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一定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北安路1号枣庄学院人事处
邮编:277160
电话:0632-3785936
电子邮箱:6778@vip.163.com
联系人:尹老师
枣庄学院网址:www.uzz.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枣庄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
3.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枣庄学院
2015年6月5日
2015年6月5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
附件2枣庄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
附件3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
附件4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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