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庆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0名工作人员简章(2)
(五)定向岗位: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招募和选派的在庆云服务(或具有庆云户籍)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根据德办发〔2008〕13号文件规定,2008年以来我市选聘、经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经考核合格者,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事业单位岗位的,实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上述符合定向招聘的考生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时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材料、具有庆云户籍的基层项目生携带户口本)到政务服务中心(B座819房间)进行审核。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紧缺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仍达不到比例的计划划归本单位“专业不限”岗位。招聘计划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六)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于6月30日至7月2日到政务服务中心(B座817、819房间)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专科生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属于国外留学学历或国内高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学历,须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考务费70元。
(七)聘用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复审时,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制造假学历、假证明、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3年内不允许参加庆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时间:6月22日上午9:00—11:00
考生于6月18日上午9:00可登录报名入口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及考生须知见准考证。
根据岗位类别,分为普通管理岗位(A类)、专业技术岗位(B类)、公安岗位(C类)。
1、A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2、B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值占70%)。
3、C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分值共占70%)及公安基础知识(分值占30%)。
笔试满分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照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登陆庆云县人社局网站考试考务栏查询。
(二)面试。
报考人员的面试方式、时间、地点、面试人员须知等详见面试方案,面试方案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及职业能力。根据招聘岗位类别,对A类、C类岗位的面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B类岗位的面试由卫生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类别、面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并在庆云县人社局网站公示。总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名次,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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