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宁波某事业单位招聘4名编外协助执法人员公告(2)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4、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政审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单位核准后,在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劳务派遣方式至某事业单位工作。
五、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为: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87921865(工作日)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87875521、83867529(工作日)
宁波某事业单位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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