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招聘15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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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招聘15名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集工科、文理科、艺术类专业于一体的综合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广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地处广州市海珠区艺苑南路29号。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
(三)须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并符合本方案招聘岗位对应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四)非广州市户籍者应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六)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的工作和岗位调配。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按规定签定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薪酬待遇,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5年6月8日起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gdrss.gov.cn)、广东省教育厅(http://www.gdedu.gov.cn/)、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http://www.gdcas.com/)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法
采用邮寄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从2015年6月23日起至2015年6月25日止。报名须注明所应聘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邮寄报名:请有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以收寄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快递至广州市海珠区艺苑南路29号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人事科,邮编510310
现场报名:请有意应聘者备齐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人事科进行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暂缓就业人员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3)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4)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6)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报名人员不得报名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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