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公告(2)
(3)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名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三)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组成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15年6月29日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办法及考试有关安排。进入考试人员数量与招聘岗位职位数之比不小于3:1,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四)考试
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专业教师岗位:教师应知应会相关知识、所应聘专业知识、所应聘专业相关产业发展现状。
行政人员岗位:行政人员应知应会相关基本知识。
(4)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内未进入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5)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为3:1,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不足3: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到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者或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者,经学校纪检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考生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将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复审提交审核的材料如下(原件和复印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人员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3)身份证和户口本;
(4)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有关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答辩加实操的方式进行;行政人员岗位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
(1)专业教师岗位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完毕进行答辩、实操,实操内容为与应聘专业相关技能测试。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需要准备教学辅助用具。
(2)参加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8:30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面试评委小组由校领导、人事干部、专业部负责人或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试讲、答辩、实操的总分均为100分,各单项成绩计算方法为各面试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试讲成绩×40%+实操成绩×40%+答辩成绩×20%。行政人员岗位面试成绩=答辩成绩。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合格者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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