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南宁市司法局公开招聘9名文职人员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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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南宁市司法局公开招聘9名文职人员的启事
南宁市司法局属南宁市政府工作部门,现通过南宁市新惠人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文职人员,派遣到南宁市司法局工作,派出期间与南宁市新惠人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男女不限,共9名。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思想上、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本人和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参加过非法组织,没有被判刑、劳教的记录,没有习练过“法轮功”。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前出生),基层工作科文职人员年龄不限。
4、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知识和法律知识基础,能够适应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及文秘岗位者优先。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血检正常,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三)报名岗位要求
人员岗位 | 人数 | 岗位要求 | 备注 |
市依法治市办新闻中心 | 2 |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新闻传播,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等专业毕业),男女不限,年龄28周岁以内,有媒体实践工作、会摄影和驾驶经验者优先。 2.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发表过一定数量的文章,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3.有较强的文字驾驭能力,有良好新闻职业操守。 4.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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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管科 | 1 |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新闻传播、法学专业毕业),男女不限。 2.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思想素质好、耐心细致、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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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证处 | 3 |
1.法律专业毕业,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 2.熟悉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并掌握公证相关法规、政策,具备较强的法律服务解答技能; 3.热心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耐心细致,勤勉敬业; 4.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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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工作科 |
1 |
1.具有医学、法学工作经历, 2.具有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3.年龄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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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矫正科 |
1 |
1.法律、社区矫正、社会学专业毕业,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 2.熟悉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并掌握社区矫正相关法规、政策; 3.耐心细致,勤勉敬业; 4.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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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律援助中心 | 1 |
1.法律专业毕业,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 2.熟悉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掌握法律援助相关法规、政策,具备较强的法律服务解答技能; 3.热心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耐心细致,勤勉敬业; 4.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 |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30日。
报名地点: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五楼6号窗0771-5381325)、市司法局
联系人:吴艳春、黄燕,联系电话:0771-3860012
(二)报名办法
需出具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详细简历,同时缴纳本人1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五个阶段。
(一)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在报名的同时初步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基本理论知识和能力,卷面分值为100分,占招聘总成绩的50%;面试主要测试与人沟通能力及应变能力等,占招聘总成绩的50%
(三)体检。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聘用。对经过考试被聘用的人员统称为文职人员,经全面综合考察合格的文职人员与南宁市新惠人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有关待遇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聘用。聘用人员的工作时间为南宁市行政机关工作时间。聘用人员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19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2400元/月(含五险)。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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