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
(四)公示、聘用
体检及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浙江工会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或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本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本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工会网(http://www.zjftu.org/);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工会网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总工会人事处反映,以便我们及时研究处理。电话:0571-85118336。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71-85114517、88869537。
单位地址:杭州市保俶北路52号 邮编:310012
附件:
浙江省工会法律服务中心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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