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遵义市道真县事业单位招聘9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共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道真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7月)。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含高中、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D19、D20职位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4〕25号)精神,限道真自治县户籍或道真自治县生源考生报考,其他岗位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5日至1997年7月4日出生)、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4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7.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随军家属(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要求“四项目”人员必须是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道真自治县服务的,且截止2015年7月4日服务期满2年的才能报考(特岗教师须满一届),“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是生源地或兵源地为道真自治县,且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高校学习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才能报考,“随军家属”则必须是部队所在地为道真自治县的现役军人配偶才能报考;定向招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上四类人员统称“村干部”)的职位,必须是在道真自治县境内担任的村干部,且截止2015年7月4日任职满1届或三年及以上的才能报考。
8.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2.截止2015年7月4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0.报名时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资格证书原件及学籍档案材料);
11. 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现役军人;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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