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事业单位招考524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水城县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4名,其中卫生类283名,综合类24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水城县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水城县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4名,其中卫生类283名,综合类241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水城县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国的户籍且符合《水城县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中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的下列人员:
1.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在水城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大”和“到村任职”、“同步小康驻村大学生志愿者”人员;
3.水城县的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专职纪检员,村(居、社区)主任、副主任、计生人口主任、妇代会主任、团支部书记、民兵连长;
4.从水城县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即大学毕业后从水城县入伍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热爱事业单位工作。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23日以前出生的)、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23日及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6月23日以后出生的)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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