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永川区环境保护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区环保局和永川区智汇人才市场组织实施,采取面试、体检、审查方式进行,区环保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9日至6月26日
报名地点:永川区智汇人才市场(二号站与三号站之间)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所聘岗位相符。
2、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报考人员需持户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3张到永川区智汇人才市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需提交考生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面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其中助理监测员需进行实验室操作)和特殊命题写作方式,择优聘用。面试由永川区智汇人才市场组织,面试组由区环保局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三)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的考生成绩,按拟招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四)审查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拟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属应届毕业的拟聘对象应出具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表现情况”及户口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属往届毕业的拟聘对象应出具户口所在公安机关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审查不合格的,由招聘科室提出递补申请,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政策和程序于7月5日前与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然后由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永川区环保局工作。逾期不办理者则视为自动放弃,所缺职位可在报考相应职位总成绩的考生中从高到低一次确定递补人选。
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者,与其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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