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事业单位招135人公告(3)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根据笔试成绩和报考岗位类别,按拟聘用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考生,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需要分设考场的,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考生最终的面试成绩=原始成绩×加权系数(加权系数=报考同一岗位全部面试考生原始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考场的全部考生面试原始成绩平均值,加权系数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数)。
因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且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在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ushirsj.gov.cn)公布。
(四)体检
按照所报考岗位的招聘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卢氏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内容。考核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统一组织实施,实行考核责任制,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
如因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应在同一岗位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六)公示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ushirsj.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岗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面向卢氏县在岗大学生村干部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按照本方案规定执行。聘用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由本人公开、自主选择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本方案确定体检人员的方法排序。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岗位及名额、招聘条件、招聘工作程序和聘用结果,同时邀请卢氏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卢氏县纪委0398-787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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