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南阳市新野县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公告
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院校未就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乡镇卫生事业单位和城区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9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见推荐)。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或相近;
3、应聘护理岗位的人员,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护士资格;
4、应聘乡镇医疗、药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岗位的人员,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5、应聘城区医疗岗位的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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