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南阳市新野县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公告(3)
十一、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确定人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聘用人选,由县卫生局确定具体工作岗位。
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县卫生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提交县编委会研究后办理入编手续,并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招聘办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均在新野政务网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377—65033580 0377—65033551
附件:1、2015年南阳新野县公开招聘医护人员计划及岗位点击下载
2、南阳新野县公开招聘医护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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