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陕西省汉中市陕西理工学院招聘30名人事代理人员公告(2)
3.辅导员岗位
岗位 |
学历/学位 |
人数 |
学生辅导员 |
硕士 |
18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学兼优,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良好的协作精神。
2.具备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应聘专业教师岗位、实验技术岗位的人员其本科、硕士研究生两个学习阶段所学专业须一致或相近。
3.身心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晰。
4.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博士或有相应工作经历以及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可放宽到35周岁(1980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
5.应聘辅导员岗位的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
6.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要求。
三、报名
1.通过网络方式接受应聘者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以“姓名+所报岗位”命名)形式投递到邮箱:slgrsc2015@163.com,邮件主题需要注明“高校人才网+姓名+毕业院校+所报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5年7月13日18:00。
2.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陕西理工学院2015年招聘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1),或《陕西理工学院2015年招聘人事代理学生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毕业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全身生活照一张,二寸标准照一张。(以上材料均提供扫描件电子版)。
应聘者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个人资料弄虚作假者,学校有权随时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7月15日至7月17日8点至18点,由学校人事代理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亲自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表、身份证、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毕业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等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凡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学校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统一发布,对于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者不再另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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