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乌鲁木齐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2)
5、“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团市委出具的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
6、“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期满服务证书;
7、“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市委基层办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8、在乌市见习单位见习满1年的人员须提供见习单位出具的鉴定和市人才服务中心的见习证明等材料;
9、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人员须提供营业执照);
10、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
11、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个人档案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证明等材料;
12、符合综合考试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等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可从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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