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亚市公安局招聘补充公安雇员工作简章(61人)(3)
A类考试内容为面试、笔试,其中面试分占50%,笔试分占50%。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B类考试内容为体能测试、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至低,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C类考试内容为笔试、面试。其中笔试分占60%,面试分占4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笔试。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①1000米跑,②俯卧撑。
3、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能力素质。
4、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招聘全程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们随时关注。考生要看清考试时间、地点和场次,按准考证上考生须知要求,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缺考者不再补考。
(三)体检
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缴纳。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体检结果确定人员参加政审。政审参照《海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政审人员。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实。
(六)聘用和岗前培训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由三亚惠民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再派遣到三亚市公安局工作。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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