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西青区事业单位招聘24人公告(4)
六、考察
考察由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七、公示、备案及聘用
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022-2739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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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青区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开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计划表.zip
中共西青区委组织部
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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