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邹城市事业单位紧缺急需岗位招聘66人公告
根据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的有关规定,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岗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五)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济宁市批准计划,这次共招聘紧缺急需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名,均为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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