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公开招聘20名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切实保障学前教育顺利进行,经研究,并报区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计划
计划招聘幼儿园教师20名。(招聘岗位设置表附后)。
二、招聘原则与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幼儿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幼儿园教师应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及相近专业(音乐、舞蹈、美术),并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
4、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所规定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有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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