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事业单位招聘29人公告(4)
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同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外聘专业机构命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报考县妇幼保健站岗位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015年8月11日在县人社局公开栏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单位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2、复审:2015年8月12日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面试:2015年8月15日
参加面试人员携带《面试通知单》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业人员担任评委,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县妇幼保健站招聘面试由卫生局提出面试方案,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100分。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即为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比例内末位相同者,“大学生村官”和参加“三支一扶”考生优先参加考察;其他考生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再进行一次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
(五) 考察、体检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习实绩等情况。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证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学历高者优先递补;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
被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合格者列入县财政事业编制和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有关本次招聘考试的详细事宜,请咨询电话:0316—669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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