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聘115人公告(4)
考场统一设在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校区,具体地点请登陆辽宁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公布。笔试结束后,学校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上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商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公布。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学校和医院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5:5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公布。
3、技能测试和考核
招聘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和考核的方式。如果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超过20:1,则先进行专业知识笔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0名为参加技能测试人员。技能测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技能水平,包括与电气设备有关的测试、试验、检修、维护技能,以及电气故障的应急处理等。总成绩为技能测试成绩(不计笔试成绩),并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
招聘方式为考核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核成绩并列者,试讲类岗位按照试讲得分项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其他类岗位按照回答试题一和试题二合计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招聘方式为考试考核的,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公开招聘人员体检不在本院进行。